

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
產品說明:
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是我行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約發貨,向收到合格信用證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購、生產和裝運信用證項下貨物的專項融資。
功能特點:
1.擴大貿易機會。在出口商自身資金緊缺而又無法爭取到預付貨款的支付條件時,幫助出口商順利開展業務、把握貿易機會。
2.減少資金占壓。在生產、采購等備貨階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資金,可以緩解流動資金壓力,滿足出口商在信用證項下備貨裝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
3.專項用于信用證項下出口貨物采購、生產、裝運。
4.發貨后辦理出口交單,以收匯資金作為還款來源。
適用客戶:
出口商流動資金緊缺,而國外進口商不同意預付貨款,但同意開立信用證。
申請條件:
1.依法核準登記,具有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文件;
2.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列入外匯局“企業管理信息名錄”;
3.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
4.基礎交易具有真實的貿易背景;
5.信用證不含出口商無法履行的“軟條款”;
6.經我行信用等級評定并獲得貿易融資授信額度。
提交材料:
1.書面申請;
2.全套正本信用證及修改書(如有);
3.銷售合同等貿易背景證實資料;
4.表明借款資金用途的合同或憑證。
辦理流程:
1.出口商向我行提交融資申請、正本信用證及相關資料;
2.我行審核單據后,與出口商簽訂融資合同,將打包貸款款項發放至出口商賬戶;
3.出口商完成采購、生產、裝運,向我行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
4.我行將單據寄往開證行或指定行索匯;
5.我行以收匯款項歸還融資本息,余款(如有)支付出口商。